对自主招生与高考改革的再思考-中国农大校长柯炳生
对自主招生与高考改革的再思考
( 2011年02月23日 报道)
校长 柯炳生
去年12月初,我在本校校园网上发表了题为《关于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几点认识》的一篇文章,对目前自主招生做法的科学性和公平性进行了讨论,并提出了改革建议思路。该文受到社会广泛关注,不少媒体和有关专家,都对我的观点进行了报道(包括加了相当“醒目”的标题)、解读或评论。其中绝大部分报道和评论,是集中在公平性问题上,而对科学性和最重要的改革建议部分,却很少提及。出于各种原因,我谢绝了所有媒体的采访要求。这里,在前文的基础上,对于如何改革的问题,再谈几点思考,既是对媒体采访要求的一个集中回应,也是进一步抛砖引玉。
一、改革讨论:应澄清理念
在讨论具体的改革建议之前,需要先澄清相关理念,对一些观点和看法进行辨析。
第一,目标与手段。任何改革,本身都不是目的,而是为了实现某个目的的手段。有关高考改革,似乎形成了一种氛围,让人觉得自主招生就是改革,改革就是自主招生;对自主招生提出疑问,就有反对改革之嫌,就是保守。我的疑问并不是针对自主招生的理念,不是否定高校的自主招生权力,更不是反对自主招生所要实现的目标,而是认为现在的做法不能够有效实现所宣称的目标,需要改进和改革。
第二,分数与能力。自主招生有一个基本假定:高考成绩不足以反映出学生的能力和素质;有的学生是高分低能,有的则是低分高能。自主招生的目的,就是要通过专门的笔试和面试,把这些素质好和能力强的学生挑选出来,给他们加些分,让他们在高考分数不够时,也能够被录取。这里要注意几点:一是就学生总体而言,分数与能力绝对是正相关的;说分数不能够充分反映能力,仅仅是就很少数人而言是正确的。二是总分数可能不足以充分反映能力,还应看成绩结构,看单科成绩。三是能力的比较无法绝对化和量化,有的学生语言表达能力强,有的数理思维能力强,两者之间无法进行绝对定量比较。四是考试发挥是否失常,也反映出考生的心理素质。此外,高考是“一考定终身”的说法,也并不准确。今年考不好,明年还可以再考。没有考上北大清华,也不意味着就一辈子不能成才了。
第三,掐尖与拔苗。有人认为,一些名校热衷于自主招生,是为了掐尖??抢尖子学生。可能一些学校也确有此意。如果只有一所学校自主招生,那么可能会有掐尖效果。不过,在有80所学校都自主招生的情况下,最终效果实际上是相互抵消掉了的。事实上,以往通过自主招生锁定的学生中,有三分之一是低分(低于学校的普通录取分数线)录进来的,所以,实际效果可能不是掐尖,而是“拔苗”。
第四,全才与偏才。在对中学阶段教育的讨论中,人们强调要让学生全面发展,不能文理分科。但是,在高考改革的讨论中,却又强调要发明出一种制度,对偏才给予特别关照。实际上,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资质禀赋和擅长偏好,绝大部分人都是偏才,只不过是程度不同,或者自我认知不同。极端的偏才,只能是个案。好的高考制度,应该让每个学生,都能够学其所好和专其所长,而不是仅仅考虑个案。至于个案,只能就个案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决定。个案如果特殊到普遍认可的程度,相应的决策也就不会有公平性的疑问了。
第五,学生与学校。科学合理的高考制度安排,应当能够同时兼顾学校要求和学生利益。两者的选择,都受到一定的约束。对学校的约束,是学生的志愿,是优秀学生的选择态度。对学生的约束,是其考试(包括面试)成绩。只要能够让成绩好的学生优先选择,就是最大的公平;只要能够让学生按照其成绩被相称志愿的学校录取,就是对学生利益的最大保护。对于学生来说,无论接到多少个学校的录取通知书,最后需要的,就是一个??他认为其中最好的一个。只要给他权利,让他能够按照自己的成绩,选择最喜欢上的学校,就足够了。他并不需要得到许多份纸质录取通知书,再在其中挑选出一份。
二、自主招生:应统分结合
国家主管部门决定进行自主招生试点的本意,无疑是正确的,其目标也说的很明确。然而,经过了多年的试行后,现在的自主招生实践,仍然同当初的期望相差甚远。对于现在的自主招生做法,人们多集中于讨论公平性问题。其实,更重要的是科学性问题。如果方法是科学的,就不会有公平性问题。
现在做法不够科学的表现,主要是在以下几个方面:第一,不是全部开放的,这样,并不能保证招上来的就一定是最好的。例如,某校的高考录取分数线是650分,某个考生高考成绩只有620分,但是因为有自主招生30分的优惠,所以就被录取了。他被录取了,就必然挤掉另外一个考生;这意味着学校认为所有介于621-649分数段的考生都没有这个620分的考生的素质好。通常一个省份介于这个分数段的考生至少会有数百人乃至数千人,按现在的办法,这些人不可能都参加该校的自主招生考试,那如何能够断定620分的考生比所有这些考生的素质都更好呢?那几百几千个考生中间,怎么就一定不会有创新型人才的坯子呢?第二,面试过程中没有具体到专业(只是分为文科和理科),都实行同样的题目和要求,这就无法对考生按不同专业的要求,进行不同的选择??这与自主招生的本意不符。同时,不同的面试小组需要掌握同样的标准,也是难事。第三,各个学校单独进行笔试命题成本大、保密性差,命题水平也不一定高。若干个高校联合起来进行笔试命题,对此有所改善,但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。同时,如果学生想考不同“联盟”的学校,就要参加多次笔试,有的还要分赴不同城市。这既限制了考生参与自主招生的选择范围,也让不想失掉多个机会的考生痛苦不堪。
要解决上述普遍存在的问题,就要改革和完善自主招生办法。这里,提出一个“统分结合”的思路。统,是指全国统一笔试(相当于全国自主招生的统一大联盟),作为基础;分,是指以各个学校的各个专业为基本单位,分别制定标准,进行面试。“分”的关键,在于面试一定要以专业(或相近专业类别)为单位,只有这样才科学合理。具体可从国情出发,借鉴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的经验,实行以下办法:第一,实行全国统一的笔试,作为自主招生的初试选拔基础。时间可以定在每年的寒假中。第二,自主招生高校可提出进入面试的成绩要求,各个专业可以不同,包括科目、成绩标准、科目成绩权重等。例如,中文专业可以把中文成绩的权重确定为2,其他科目为1;物理系的把理科综合成绩确定为2,同时把数学成绩权重确定为1.5,等等。这样,就可以把考生的专长与学校专业的要求比较好地结合起来。第三,可让考生自由报名参加,每人可以选报多个专业(在同一大学或者不同大学)。学生可以用统一笔试的成绩,申报参加不同学校的面试选拔。第四,对于满足学校基本要求的考生,按笔试总成绩排序,或者按与专业直接相关的单科成绩排序,取拟录取的数量的两倍(或者多倍),由学校进行差额面试。第五,面试按专业(或相近专业类别)进行,方式可多样,各个专业可不同(可以是专业性的小笔试、小论文、口试、简历核查、实际操作等)。第六,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的权重,可由各个学校或各专业自行确定。第七,经过上述面试过程之后,按成绩排序直接录取。被录取者无需再参加夏季高考。第八,可逐步扩大自主招生高校的数量,从现有的80所高校,扩大到所有211工程院校,再逐步扩大到更多的学校。各校自主招生录取的数量比例可以控制在5%-10%。数量不能太多,是因为自主招生主要是解决少量具有特长或综合素质特别好的考生,同时,还必须考虑到面试工作量问题。第九,以上所有各个学校各个专业的招录条件和过程,必须事先确定并全部公开公布。
按以上设想,可以在机制上使得自主招生体现出高度的公平。与此同时,更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好处:可以把自主招生选材的网张得大大的,把尽可能多的优秀考生网罗进来,也很容易扩大自主招生学校的数量;通过具体而有特色的面试,学校的招生自主权能够得到比较充分的体现;以专业为单位进行面试,既能够满足专业特殊要求,更能够较好地保持面试标准的同一性;可以有更多的考生获得了一次额外的被选拔机会,如果自主招生的学校足够多,就相当于给绝大部分乃至所有考生一次冬季高考的机会;免除了考生奔波于多个“联盟”之间参加考试之苦,并且能够申报更多的学校,而被录取的考生,也可以不再为准备夏季高考而受苦。
可能遇到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是:组织考试的成本肯定比现在大,因为报名参加的考生会比较多。不过,同可能产生的效果比较,这是值得的。从实际需要和可能出发,开始阶段,可以考虑对考生的资格进行适当限制,例如,每个中学只允许年级排名前10%-20%的学生报名,重点中学可以适当放宽比例。此外,开始阶段也会有一个适应的过程,包括学校各个专业制定自己的标准,也包括考生选择专业,因为这时已经不仅仅是选择学校了,同时也是直接选择专业。同时,还要确保面试的公正性,不受人情因素的干扰??这也是所有面试的共性问题。
三、统考制度:应以生为本
在我国目前的情况下,自主招生所涉及到的,还只能是少数考生。即便按照上述的设想,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也是很少。因此,自主招生,只能是统考制度的补充,而不是主体。自主招生制度的改革和完善,也不是高考制度改革的主体,不应该把自主招生等同于高考改革。统考制度的改革和完善,仍然是至关重要的。
目前的统考制度,最不合理和最不人性化的,是志愿分级政策,即不同的志愿之间有极大的分数落差。一些省份实行了有限的平行志愿政策,对于这种情况有所改进,但是,也没有完全解决问题。至于在那些还没有实行平行志愿的地方,问题就更大:志愿的填报,成了风险性极大的赌博。对此,很多考生和家长都有切肤之痛。对这样一个极端重要的问题,在高考改革讨论中,却很少被涉及,这很令人费解。
因此,统考制度改革中最重要的,是给考生最充分的选择权。而其中最核心的,就是彻底改革目前的志愿填报政策,实行全部志愿的平行志愿政策。所谓全部志愿的平行志愿,其实也非常简单,就是同中考的办法类似。在性质上,这是完全由学生作为主体来选择学校。每个学校就像一个篮子,而学生就像小球,往不同的篮子里投放。最高分的学生先选,可以选择任意的学校,因为,各个篮子都是空的。高分的学生把一些篮子填满之后,后边的就只能在那些仍然空着的篮子中选择。这也同选房子类似,号码排在前面的人先挑房子,包括户型和楼层等。高考分数越高的学生,号码就越靠前。高分学生的所有志愿,都排在低分学生的前面,这样就不会出现第二志愿的高分学生落选,而第一志愿低分学生被录取的情况。
在填篮子和选房子的情况下,是当事人在场,视情况当场做出决定;通常当事人已经有所预估,有几个预想的方案排序。对于考生来说,这种预想方案,就是志愿。高考录取,考生不能够到录取现场,但是,却可以通过事先填报足够多的志愿,来实现与在现场同样的效果。如果规定考生可以填报几十个志愿,那么,就可以按照其顺序,依次选择。这样,考分高的学生,各个志愿之间的落差,就基本上在极小的范围内了。在计算机时代,上述机制可以轻而易举地快速实现。按照这样的办法,统招工作将变得极为简便,整个过程可以全部通过计算机来完成。在与比较完善的自主招生制度相配合的情况下,这样的方式,是比较合理而可行的,因为在自主招生环节,一些特殊人才的选拔问题,已经可以得到较好解决。
高考很重要,高考的改革更复杂。以上建议思路是把高考分为“冬考”和“夏考”:通过增加一次冬考,改进自主招生;通过改革夏考,完善统一招生。以上想法可能不尽完善,会有瑕疵,但是,至少,这是对一些具体措施的探讨。只有当我们都不满足于空谈理念和空谈观点时,我国的高考改革才能够不断获得实质性的进展
( 2011年02月23日 报道)
校长 柯炳生
去年12月初,我在本校校园网上发表了题为《关于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几点认识》的一篇文章,对目前自主招生做法的科学性和公平性进行了讨论,并提出了改革建议思路。该文受到社会广泛关注,不少媒体和有关专家,都对我的观点进行了报道(包括加了相当“醒目”的标题)、解读或评论。其中绝大部分报道和评论,是集中在公平性问题上,而对科学性和最重要的改革建议部分,却很少提及。出于各种原因,我谢绝了所有媒体的采访要求。这里,在前文的基础上,对于如何改革的问题,再谈几点思考,既是对媒体采访要求的一个集中回应,也是进一步抛砖引玉。
一、改革讨论:应澄清理念
在讨论具体的改革建议之前,需要先澄清相关理念,对一些观点和看法进行辨析。
第一,目标与手段。任何改革,本身都不是目的,而是为了实现某个目的的手段。有关高考改革,似乎形成了一种氛围,让人觉得自主招生就是改革,改革就是自主招生;对自主招生提出疑问,就有反对改革之嫌,就是保守。我的疑问并不是针对自主招生的理念,不是否定高校的自主招生权力,更不是反对自主招生所要实现的目标,而是认为现在的做法不能够有效实现所宣称的目标,需要改进和改革。
第二,分数与能力。自主招生有一个基本假定:高考成绩不足以反映出学生的能力和素质;有的学生是高分低能,有的则是低分高能。自主招生的目的,就是要通过专门的笔试和面试,把这些素质好和能力强的学生挑选出来,给他们加些分,让他们在高考分数不够时,也能够被录取。这里要注意几点:一是就学生总体而言,分数与能力绝对是正相关的;说分数不能够充分反映能力,仅仅是就很少数人而言是正确的。二是总分数可能不足以充分反映能力,还应看成绩结构,看单科成绩。三是能力的比较无法绝对化和量化,有的学生语言表达能力强,有的数理思维能力强,两者之间无法进行绝对定量比较。四是考试发挥是否失常,也反映出考生的心理素质。此外,高考是“一考定终身”的说法,也并不准确。今年考不好,明年还可以再考。没有考上北大清华,也不意味着就一辈子不能成才了。
第三,掐尖与拔苗。有人认为,一些名校热衷于自主招生,是为了掐尖??抢尖子学生。可能一些学校也确有此意。如果只有一所学校自主招生,那么可能会有掐尖效果。不过,在有80所学校都自主招生的情况下,最终效果实际上是相互抵消掉了的。事实上,以往通过自主招生锁定的学生中,有三分之一是低分(低于学校的普通录取分数线)录进来的,所以,实际效果可能不是掐尖,而是“拔苗”。
第四,全才与偏才。在对中学阶段教育的讨论中,人们强调要让学生全面发展,不能文理分科。但是,在高考改革的讨论中,却又强调要发明出一种制度,对偏才给予特别关照。实际上,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资质禀赋和擅长偏好,绝大部分人都是偏才,只不过是程度不同,或者自我认知不同。极端的偏才,只能是个案。好的高考制度,应该让每个学生,都能够学其所好和专其所长,而不是仅仅考虑个案。至于个案,只能就个案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决定。个案如果特殊到普遍认可的程度,相应的决策也就不会有公平性的疑问了。
第五,学生与学校。科学合理的高考制度安排,应当能够同时兼顾学校要求和学生利益。两者的选择,都受到一定的约束。对学校的约束,是学生的志愿,是优秀学生的选择态度。对学生的约束,是其考试(包括面试)成绩。只要能够让成绩好的学生优先选择,就是最大的公平;只要能够让学生按照其成绩被相称志愿的学校录取,就是对学生利益的最大保护。对于学生来说,无论接到多少个学校的录取通知书,最后需要的,就是一个??他认为其中最好的一个。只要给他权利,让他能够按照自己的成绩,选择最喜欢上的学校,就足够了。他并不需要得到许多份纸质录取通知书,再在其中挑选出一份。
二、自主招生:应统分结合
国家主管部门决定进行自主招生试点的本意,无疑是正确的,其目标也说的很明确。然而,经过了多年的试行后,现在的自主招生实践,仍然同当初的期望相差甚远。对于现在的自主招生做法,人们多集中于讨论公平性问题。其实,更重要的是科学性问题。如果方法是科学的,就不会有公平性问题。
现在做法不够科学的表现,主要是在以下几个方面:第一,不是全部开放的,这样,并不能保证招上来的就一定是最好的。例如,某校的高考录取分数线是650分,某个考生高考成绩只有620分,但是因为有自主招生30分的优惠,所以就被录取了。他被录取了,就必然挤掉另外一个考生;这意味着学校认为所有介于621-649分数段的考生都没有这个620分的考生的素质好。通常一个省份介于这个分数段的考生至少会有数百人乃至数千人,按现在的办法,这些人不可能都参加该校的自主招生考试,那如何能够断定620分的考生比所有这些考生的素质都更好呢?那几百几千个考生中间,怎么就一定不会有创新型人才的坯子呢?第二,面试过程中没有具体到专业(只是分为文科和理科),都实行同样的题目和要求,这就无法对考生按不同专业的要求,进行不同的选择??这与自主招生的本意不符。同时,不同的面试小组需要掌握同样的标准,也是难事。第三,各个学校单独进行笔试命题成本大、保密性差,命题水平也不一定高。若干个高校联合起来进行笔试命题,对此有所改善,但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。同时,如果学生想考不同“联盟”的学校,就要参加多次笔试,有的还要分赴不同城市。这既限制了考生参与自主招生的选择范围,也让不想失掉多个机会的考生痛苦不堪。
要解决上述普遍存在的问题,就要改革和完善自主招生办法。这里,提出一个“统分结合”的思路。统,是指全国统一笔试(相当于全国自主招生的统一大联盟),作为基础;分,是指以各个学校的各个专业为基本单位,分别制定标准,进行面试。“分”的关键,在于面试一定要以专业(或相近专业类别)为单位,只有这样才科学合理。具体可从国情出发,借鉴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的经验,实行以下办法:第一,实行全国统一的笔试,作为自主招生的初试选拔基础。时间可以定在每年的寒假中。第二,自主招生高校可提出进入面试的成绩要求,各个专业可以不同,包括科目、成绩标准、科目成绩权重等。例如,中文专业可以把中文成绩的权重确定为2,其他科目为1;物理系的把理科综合成绩确定为2,同时把数学成绩权重确定为1.5,等等。这样,就可以把考生的专长与学校专业的要求比较好地结合起来。第三,可让考生自由报名参加,每人可以选报多个专业(在同一大学或者不同大学)。学生可以用统一笔试的成绩,申报参加不同学校的面试选拔。第四,对于满足学校基本要求的考生,按笔试总成绩排序,或者按与专业直接相关的单科成绩排序,取拟录取的数量的两倍(或者多倍),由学校进行差额面试。第五,面试按专业(或相近专业类别)进行,方式可多样,各个专业可不同(可以是专业性的小笔试、小论文、口试、简历核查、实际操作等)。第六,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的权重,可由各个学校或各专业自行确定。第七,经过上述面试过程之后,按成绩排序直接录取。被录取者无需再参加夏季高考。第八,可逐步扩大自主招生高校的数量,从现有的80所高校,扩大到所有211工程院校,再逐步扩大到更多的学校。各校自主招生录取的数量比例可以控制在5%-10%。数量不能太多,是因为自主招生主要是解决少量具有特长或综合素质特别好的考生,同时,还必须考虑到面试工作量问题。第九,以上所有各个学校各个专业的招录条件和过程,必须事先确定并全部公开公布。
按以上设想,可以在机制上使得自主招生体现出高度的公平。与此同时,更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好处:可以把自主招生选材的网张得大大的,把尽可能多的优秀考生网罗进来,也很容易扩大自主招生学校的数量;通过具体而有特色的面试,学校的招生自主权能够得到比较充分的体现;以专业为单位进行面试,既能够满足专业特殊要求,更能够较好地保持面试标准的同一性;可以有更多的考生获得了一次额外的被选拔机会,如果自主招生的学校足够多,就相当于给绝大部分乃至所有考生一次冬季高考的机会;免除了考生奔波于多个“联盟”之间参加考试之苦,并且能够申报更多的学校,而被录取的考生,也可以不再为准备夏季高考而受苦。
可能遇到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是:组织考试的成本肯定比现在大,因为报名参加的考生会比较多。不过,同可能产生的效果比较,这是值得的。从实际需要和可能出发,开始阶段,可以考虑对考生的资格进行适当限制,例如,每个中学只允许年级排名前10%-20%的学生报名,重点中学可以适当放宽比例。此外,开始阶段也会有一个适应的过程,包括学校各个专业制定自己的标准,也包括考生选择专业,因为这时已经不仅仅是选择学校了,同时也是直接选择专业。同时,还要确保面试的公正性,不受人情因素的干扰??这也是所有面试的共性问题。
三、统考制度:应以生为本
在我国目前的情况下,自主招生所涉及到的,还只能是少数考生。即便按照上述的设想,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也是很少。因此,自主招生,只能是统考制度的补充,而不是主体。自主招生制度的改革和完善,也不是高考制度改革的主体,不应该把自主招生等同于高考改革。统考制度的改革和完善,仍然是至关重要的。
目前的统考制度,最不合理和最不人性化的,是志愿分级政策,即不同的志愿之间有极大的分数落差。一些省份实行了有限的平行志愿政策,对于这种情况有所改进,但是,也没有完全解决问题。至于在那些还没有实行平行志愿的地方,问题就更大:志愿的填报,成了风险性极大的赌博。对此,很多考生和家长都有切肤之痛。对这样一个极端重要的问题,在高考改革讨论中,却很少被涉及,这很令人费解。
因此,统考制度改革中最重要的,是给考生最充分的选择权。而其中最核心的,就是彻底改革目前的志愿填报政策,实行全部志愿的平行志愿政策。所谓全部志愿的平行志愿,其实也非常简单,就是同中考的办法类似。在性质上,这是完全由学生作为主体来选择学校。每个学校就像一个篮子,而学生就像小球,往不同的篮子里投放。最高分的学生先选,可以选择任意的学校,因为,各个篮子都是空的。高分的学生把一些篮子填满之后,后边的就只能在那些仍然空着的篮子中选择。这也同选房子类似,号码排在前面的人先挑房子,包括户型和楼层等。高考分数越高的学生,号码就越靠前。高分学生的所有志愿,都排在低分学生的前面,这样就不会出现第二志愿的高分学生落选,而第一志愿低分学生被录取的情况。
在填篮子和选房子的情况下,是当事人在场,视情况当场做出决定;通常当事人已经有所预估,有几个预想的方案排序。对于考生来说,这种预想方案,就是志愿。高考录取,考生不能够到录取现场,但是,却可以通过事先填报足够多的志愿,来实现与在现场同样的效果。如果规定考生可以填报几十个志愿,那么,就可以按照其顺序,依次选择。这样,考分高的学生,各个志愿之间的落差,就基本上在极小的范围内了。在计算机时代,上述机制可以轻而易举地快速实现。按照这样的办法,统招工作将变得极为简便,整个过程可以全部通过计算机来完成。在与比较完善的自主招生制度相配合的情况下,这样的方式,是比较合理而可行的,因为在自主招生环节,一些特殊人才的选拔问题,已经可以得到较好解决。
高考很重要,高考的改革更复杂。以上建议思路是把高考分为“冬考”和“夏考”:通过增加一次冬考,改进自主招生;通过改革夏考,完善统一招生。以上想法可能不尽完善,会有瑕疵,但是,至少,这是对一些具体措施的探讨。只有当我们都不满足于空谈理念和空谈观点时,我国的高考改革才能够不断获得实质性的进展